
- 劳务费发票不是你想开就能开的,这些税务陷阱财务人员千万别踩!
- 在企业的诸多成本当中,劳务成本的比重向来都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制造业和服务业,人工成本可能占据了企业成本一大部分。虽然人员工资在企业所得税政策中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是在增值税中,雇员为雇主提供的劳动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企业支付工资无法取得可以进项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导致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高。

于是,很多企业都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减轻增值税税负。这种方式不失为一种很好的减轻税负的方法,但是使用不当,却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1、开劳务发票的前提一定是真实!
最近几年很多劳务公司可以说风生水起,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发票越来越严格,尤其是社保归税务征收之后,很多企业担心缴纳高额的社保,于是想到了劳务外包。
本身劳务外包没毛病,国家还支持呢?但是前提是你们真的外包了,不是拿几张发票过来,而后作为成本入账,从而少交企业所得税,这就麻烦大了,轻则补税,重则判刑!
虚开发票的底线,各位老板和会计,一定给我想明白了!
2、外包业务一定有工资社保等记录。
外包业务并不是就凭几张劳务费发票就说明业务的真实性了,还要有比如工资表、社保记录、公积金记录等,双方核对的痕迹,而且这一部分工资社保等一律不可以开专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3、外包人员的管理一定要有痕迹!
上面提到了,你们如果接受了10个保安的外包人员,他们的工作肯定是你们公司给安排的,他们的个人信息、排班表、绩效考核等你们都应该保存,也要每个月给人事部和财务部备查。从而证明你们确实接受了这10个保安的人员劳务派遣。
4、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是否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
需要。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除了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汇算清缴年度已做计提;
(2)企业已取得代开的个人增值税发票;
(3)企业已代扣代缴劳务费个人所得税;
(4)汇算清缴期限前已实际支付。
5、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公司在支付个人劳务费时,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那如果对方已到税务局代开,取得代开的发票,企业如何代开代缴?
可参考《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
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所得,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纳税人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1.5%预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对方能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企业作为已缴税款抵扣。
劳务费发票也是有很多规章制度的,不是想开就可以开的,大家一定要熟悉了解这些劳务费发票注意事项,再开发票的时候不至于陷入圈套。关注悦报销网站,了解更多报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