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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增值税发票作废会被罚款吗?
会计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碰到各式各样在书本中没见过的问题,其中最多的就是有关发票的问题了,那么像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还能不能作废呢?应该怎么做处理呢?和悦报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

分两种情况


一、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得作废。

二、跨月的发票是无法在系统进行作废,只能做发票红冲。可在联次齐全或者取得对方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直接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

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其具体的流程参考如下: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可以作废吗?

各位会计人要记得哦,发票只能当月作废,跨月是不能作废发票的,系统里也是不认可这样的做法的,只能采取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冲掉错误的也就是之前想作废的发票,但是还有一个原因,一般没有在系统上抄税的,还是可以作废发票的,但是这样的情况也比较少存在,小规模纳税人都要一个人抄一次税的,如果抄过税的发票就不能作废了,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抵。

有哪些情况呢?

1、销货方未做账务处理

如果在销货方还没做账务处理之前,购货方已经退回了原来开具的发票,其中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属于销售折让情况的,不能开具红字发票,应该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2、销货方已经做账务处理

销货方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贴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属于销售折让的,不开具红字发票,应该按照折让后的价格重新开具发票。

作废的发票是否需要上交税务局?

作废的发票是不需要交回税务局的。

对于发票的作废,可以具体分为两个步骤:第一,将纸质发票的全部联次收回并且写上“作废”字样;第二,在开票系统查找到该发票号码并将其作废。

完成了上述作废发票的步骤后,你需要将作废的纸质发票和发票存根联(如有)一起存放。待该批发票使用完需要购买新发票,在申请购买新发票验旧供新时一并送国税局查验即可,待查验完之后将会退回给你公司。

增值税发票作废会被罚款吗?

作废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会被罚款。

只是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作废。另外不能跨月作废。

如果把对方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再作废,或者跨月作废。则会由国税局稽查局根据规定,作出补交税款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

以上就是有关在现实账务处理中,会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问题应该怎么解决的一些建议,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关注悦报销,了解更多财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