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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如何报销?个人抬头的通讯费发票能不能报销?
员工拿来的个人抬头的通讯费发票,能不能报销? 这个问题其实很多企业都存在,这种一般是企业给员工的一种待遇,大部分是定额报销的,每个月几百不等,大部分拿来的发票金额会超过实际报销金额。

既然公司有这个规定,个人报销的通信费肯定是可以入账的,只是报销的凭据是个人抬头的通信费发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报销的电话费等通讯费要缴个税吗?

 

单位为员工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的因公产生的通讯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标准是由省级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按照上述规定,企业发放的通讯补贴收入,符合国税发〔1999﹞58号文件省税务局确定的标准,可以在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所在省没有扣除标准的,应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务补充:单位为员工实报实销部分不管有没有扣除标准,都不属于个人所得,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抬头的通讯费发票的税前扣除

个人抬头的通信费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能否扣除,各地税务机关把握的口径是有区别的,主要有两种观点:

 

观点1:作为企业无关支出

 

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未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因此其不能计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

 

其次,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

 

再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文件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二)落实管理和处罚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因此,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应作为与企业收入无关的支出,不予从税前扣除。

 

这种口径比较严格,像北京、江西、湖北等地答复均是此口径。


观点2:作为职工福利费

 

这种口径,主要依据是福利费的本质,只是通讯费没在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作为正列举项出现。

 

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为职工提供的通讯支出是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的,当然这个不是税务局的文件。

 

此前浙江就答复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口径比较宽松,至少放进了福利费。

 

员工报销的电话费如何处理?

 

1、企业根据自身办公业务需要,对于员工发生的电话费予以报销,在会计处理上列入“职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因此,公司报销个人电话费业务,在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需要纳税调增。

 

2、那发票上面是员工个人抬头能税前扣除吗?注意: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公司可以将通讯补贴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一起发放。这样就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可以作为工资费用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从而减轻公司的纳税负担,但是注意,发放工资时需要按规定代扣个税。

 

以上就是通讯费报销的规定和通讯费发票报销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讯费的报销很多规定和费用报销是不一样的,想要了解更多报销问题,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