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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的发票还能用吗?这才是跨年发票的正确处理姿势!
又快到年底啦!很多老板又要面对一大难题:跨年发票。那作为老板,你知道什么是跨年发票?跨年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跨年发票可以红冲吗?......下面,就让博宇会计的小博详细解答下这些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跨期发票的形成


企业真实发生的费用,如果在当年取得发票并及时报销,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据实扣除。


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总会存在部分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支出,不能在关账前取得发票,或虽已取得发票但来不及在关账前报销的情况。


很多企业将部分费用支出跨年报销,形成了跨期发票的问题。


以2022纳税年度为例,企业取得的跨期发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2022年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发票的开票日期为2021年度的,经询问,经办人员在2021年末忘记了及时报销。


2)2022年度列支的成本费用,发票的开票日期为2021年度的,经询问,属于2022年结算的部分工程服务款,供应商提前在2021年开票了,经办人员没有及时更换为2022年的发票。


3)2022年末结账前,能够确认属于2022年度的成本费用,但是对应发票无法及时取得入账;


4)2022年末结账后发现,开票日期为2023年度的成本费用发票,实质上属于2022年度的成本费用。

如果出现实在无法按时报销,例如出差人员12月底出差到1月才归的情况,会计应让各部门提供本部门人员发票时间为2022年预计于2023年才可报销的费用金额预估数。


在第二年汇算清缴之前,如果取得了发票(不管这个发票是2022年开具的还是2023年开具的),直接把发票附在2022年这张凭证后面即可。汇算清缴时候允许扣除,不用做纳税调整。


问题来了,如果,次年汇算清缴之前还是没取得发票呢?


1、当年未报销发票


发票开具时间是上一年度,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在上一年做账,第二年经办人员才拿过来报账,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还是应该入到上年,但是上年都结账了,怎么入账呢?这就用上了“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不用)。


2、那么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呢?


自然也是在2022年的汇算中处理,已经汇算了那就调整申报表,把这个费用加到所属期去扣除,没有申报那直接就把这部分费用算进去税前扣除。所以不建议在1月、2月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因为很可能会返工,给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3、总结


跨年发票很麻烦,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从源头治理,避免或者减少产生跨年发票,建议做到以下三点:


(1) 要求员工及时报销不得拖延;


(2) 要求公司合作商及时开票,定期清查发票未到位企业并做好催收工作;


(3) 账务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发生费用就入账,汇算清缴做好纳税调整,保证账面不出错。


财务人员如何控制跨期报销风险?


1、建议年度结束前1-2个月,财务人员给各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尽早报销当年度的费用,不能当年度的成本费用在次年报销;


2、如果实在因业务人员在结账前无法取得发票完成报销,财务人员可以按照已经发生的金额,进行成本暂估或者预提。


同时再次提醒,次年尽早取得合格票据入账,最晚不能晚于2023年5月31日汇算清缴结束前。


3、要求业务人员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发票、合同协议、发货单据、签收单据、银行付款凭证等)都作为报销附件,以证实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及时换开、补开问题发票


不合规发票,要求业务人员能补开、换开发票的,竭尽全力补开、换开发票,到了最后,实在无法取得发票,联系对方单位考虑取得“其他外部凭证”来税前扣除。